绿地慧怡雅居等9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025-11-12
上海 招标采购
绿地慧怡雅居等9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上海-2025-11-12 00:00:00
上海-2025-11-12 00:00:00
绿地慧怡雅居等*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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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 报建编号: | ********** | 标段号: | *** | |||||||||
| 招标人: |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 |||||||||||
| 招标人地址: | 嘉定区胜竹路****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诗屿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绿地慧怡雅居等*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绿地慧怡雅居等*个住宅小区 | |||||||||||
| 工程规模描述 | ||||||||||||
| 工程规模描述 | ||||||||||||
| 工程概况描述: | 对绿地慧怡雅居等*个住宅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管道修复等 |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 本期投资额: | ****.**万元人民币 |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万元 | |||||||||||
| 建设周期: | ***天 | |||||||||||
| 投标条件 |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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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休息*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囿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鲍清 | 联系电话: | *********** | |||||||||
| 备注: |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得大于* 家。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如联合体投标,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 若投标保函 由基本账户开户行的上级银行出具,须提供隶属关系证明。(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根据嘉建管联〔****〕*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列入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 *、本工程需满足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嘉纪【****】**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项目经理(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嘉定区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 |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号*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年**月**日 **时**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号*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 |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