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5-11-12 00:00:00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案件审计招标公告
竞争性评审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案件审计
项目编号:*****************************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预算金额为**.**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案件审计,根据办案需求,需开展对涉案资金的审计工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意向承接主体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总所与其分所或同一总所下的不同分所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应提交材料:
(*)备案登记:请各意向承接主体在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若为法人,仅须提供身份证即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电汇凭证(体现出付款方姓名或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注:评审文件费仅限电汇,竞争性评审文件售价:***元/份,收款单位: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槐荫分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开户账号: ********************)。
(*)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备案登记表》及《评审文件》。
注:报名及获取评审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的结果为准。意向承接主体未按上述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评审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评审的,由意向承接主体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五、提交材料获取评审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文化东路**号恒大帝景*号楼**层(山大路和文化东路交叉口)****室。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三楼会议室(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号)
七、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三楼会议室(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购买主体: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 *** 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槐荫分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
联系人:郝志政、杨洁、范光蕊
电话: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