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ZYGP20240915)更正公告
2025-11-12
天津 变更澄清
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ZYGP20240915)更正公告
天津-2025-11-12 00:00:00
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包(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包(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包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甲、乙双方于 **** 年 ** 月 ** 日签订的食材配送合同,至 **** 年**月** 日到期,为使甲方职工食材供应服务不间断,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原食材供货合同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履约期间配送食材费用每月以实际情况为准,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总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 第一条 食材供货服务延期至****年**月**日,延期期间甲方可提前终止本补充协议,但需提前*个工作日告知乙方。第二条 食材质量、数量、时间与价格维持原《食材供货合同》条款要求不变。第三条 货款结算方式维持原《食材供货合同》条款要求不变,第四条 原《食材供货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原《食材供货合同》执行。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弘顺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河畔家园公建
联系方式: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新超
电      话:***********
五、附件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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