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1-12 00:00:00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项目:办公楼包括七层办公楼和渔政趸船,分别位于岳麓区咸嘉湖路**号和开福区开福寺路口南***米渔政码头。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定地点(岳麓区咸嘉湖路**号和开福区开福寺路口南***米渔政码头)
五、服务标准:
*、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物业管理人员应统一服装,佩戴明显标识,以便于识别,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持建设部或建设厅颁布的岗位证书、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无传染疾病)。
*、对物业管理公司履行报刊、邮件等的签收、登记、分发等工作要求:由物业人员负责分发报刊、邮件、信函、包裹的收发工作并做好详细登记。
*、物业管理公司应遵守采购人的相关工作规定,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得透露本单位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如执法动向等),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外不得损害本单位名誉,遵守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
*、公用水电费的分担及收缴要求:由采购人负责。
*、采购人不负责物管企业人员就餐及相关费用。
*、采购人提供传达室(总控室)给物业人员执勤和休息,但不负责提供其他物业人员的住宿场所,物管设备、工具的存放场所。
*、在管理期限内,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所约定的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因物业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坏、丢失和其他损失应由物业公司照价赔偿。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全部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因物业公司责任,造成单位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对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验收标准:
按照长财采购〔****〕*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实施地点: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物业公司进场一个季度后,经采购人考核无任何违反合约事宜发生,则采购人支付前一个季度的物业管理费,以后以此类推。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为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和物业员工的稳定,采购人特别申明中标单位所聘员工须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约定的中标单位有权采取减扣物管费及取消合同续签资格等措施。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委托管理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条件见《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按照长财采购〔****〕*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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