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拟对河砂一批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堆存于团风县但店镇凤凰潭郑家桥(执法大队巴河执法基地)的河砂(粗砂),评估测量总量为*****.****,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详细资料见详细资料见湖北齐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齐业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和拍卖会资料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
三、拍卖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团风县上巴河采区(具体以测量报告定位及范围为准)。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前(节假日除外)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领取拍卖资料。
六、特别说明: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接受委托方的管理,造成纠纷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买受人在施工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独立承担,并承担施工人员施工安全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的拍卖价款后,才能进行运输作业,并保证及时完成清运任务。
*、买受人按照评估总量承担力资费(力资费按照城投公司采购挖力公司计算)。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方不负责弃料挖运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运输车辆如需使用当地村组道路或相关单位场地、道路,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按相关规定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评估费用和测绘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包括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 **** **** **** ***
开 户 行:黄冈市工行赤壁支行
联系地址:黄冈市黄州大道**号
联系电话:************ ***********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