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5-11-10 00:00:00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受甘肃秋稻田研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城投水岸颐园商铺运营商采购项目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运营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取运营商,对采购人拥有的城投水岸颐园商铺进行装饰装修改造和运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运营期限:五年(合同到期后,如运营履约良好,在运行期内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前提下,可协商续签合同,延长运营期)
二、控制价:根据房型位置**~***元/平米/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
三、商铺概况
位置:兰州城关东方红广场鱼池子**号;
总面积:***平米;
经营范围:指定区域内的休闲娱乐、轻餐饮等。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报名事项
*.供应商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具有与本次投标项目相符的运营、管理经验;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一年内无涉及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按以上要求提交(报名时间内):
*.将所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传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五、供应商须知:
*.公告期:****年**月**日*****年**月**日止。
*.意向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场地,提交投标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在****年**月**日前,按规定交纳遴选保证金到指定账户。遴选保证金确认到账,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参与遴选资格。未获得遴选资格者的遴选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意向人在被确定为运营商后*个工作日内,甘肃省产交所组织双方签署《运营合同》,并在运营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一次性支付运营权费,已交纳的遴选保证金转为部分运营押金(不足部分需补足)。
*.运营商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租赁合同》有关规定,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运营合同,已支付的运营费用、押金不予退还。
*.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向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运营商报名并交纳遴选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人在被确定为运营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退还标的运营费或拒付运营费。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遴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运营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官网和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同步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遴选保证金及说明事项
*.交纳金额:****元(叁仟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
*.交纳方式:供应商从基本账户或本企业其他正常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提交保证金,保证金单位名称须与响应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在银行汇单备注栏(附言栏)填写“项目名称+保证金”
户 名: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兰州银行天成支行
账 号:***************
*.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报名资料递交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的;
(*)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报价的资格。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及其它情况的。
八、采购服务费
本次采购服务费按*每平米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发布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从保证金中直接代扣。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号中广大厦*楼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