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共机构能耗监 管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11-11
山东/淄博 招标采购
淄博市公共机构能耗监 管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山东/淄博-2025-11-11 00:00:00
淄博市公共机构能耗监 管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
发布人:山东建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淄博市公共机构能耗监 管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共机构能耗监管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试点通知要求,我市承担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试点任务,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费情况进行监 测,实现与省级系统的无缝衔接,提升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水平。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推进数字淄博建设和大数据发展战略,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落实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目标,淄博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市属国有企业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是数字淄博综合运营商,作为我市开展全市大数据资产管理和运营的载体平台。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大数据局、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联席会议明确了数字淄博公司为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主体、市级数字资产管理的主体;明确了数字淄博公司承接的建设项目及后续的运营维护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 本项目涉及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的统一采集、管理与对接,属于市级数字资产统筹范畴。选择唯一供应商进行市级项目服务,能尽可能避免项目重复性建设,功能最大化的得到实际应用;数字淄博公司具备了淄博数字强市建设及服务的能力,统一购买其服务更具有合法性、便捷性、实操性。 根据《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确定的公共政策和改革目标,对承接主体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承接主体”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号金融大厦**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系 人:杜泽华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系 人:董雨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楼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名称:淄博市财政局

系 人:淄博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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