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11-11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福建/宁德-2025-11-11 00:00:00
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和开标时间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更正事项*:将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分包比例*.*%,分包履行的内容:空压机房与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应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施工。

更正为:“**.**(*)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分包比例*.*%,分包履行的内容:空压机房与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拟分包企业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具有以上资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其相应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无以上资质的,则须填写‘分包意向协议’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交‘分包意向承诺书’(注:(*)分包须附上分包企业相应资质证书;(*)‘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均作此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蕉城区七都镇七都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区*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柳英

电话:***********

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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