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11 00:00:00
直饮水设备(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渡财采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直饮水设备(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直饮水设备(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昌盛弘博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茄子溪中学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陈家坝丰收三村一号
被投诉人*:重庆瑞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号附**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茄子溪中学、重庆瑞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投诉人做出的对“直饮水设备(第三次)”(项目号:***********,以下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于*月**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年**月**日
直饮水设备(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渡财采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直饮水设备(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直饮水设备(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昌盛弘博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茄子溪中学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陈家坝丰收三村一号
被投诉人*:重庆瑞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号附**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茄子溪中学、重庆瑞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投诉人做出的对“直饮水设备(第三次)”(项目号:***********,以下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于*月**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