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2025-11-11 00:00:00
龙圩区平地至淑里三级公路工程
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龙圩区平地至淑里三级公路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梧州市龙圩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政贤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莫工;************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号神冠豪都*栋*单元****号房
项目联系人:黄泳瑜、覃文思, 联系电话:************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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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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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项目编号现确定为:***********************,如有不一致的,请以此编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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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其他法定发布网站不一致,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 **:** 时至****年**月**日 **:**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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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 工程): /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 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以上(含二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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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中“业绩” |
投标人最近 * 年(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 工验收时间在 **** 年*月*日之后)成功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每个得 ** 分,本项满分** 分。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
投标人最近 * 年(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 工验收时间在 ****年**月*日之后)成功完成过公路工程或道路工程施工,每个得* 分,本项满分** 分。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附件:补遗通知一.***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附件:[***********************]龙圩区平地至淑里三级公路工程.****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附件:第七章技术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