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11
四川/南充 质疑投诉
南部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11-11 00:00:00
南部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南部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职业技术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若尔盖喆鸿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达扎寺镇红光村*组附*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南部县第三中学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金葫路**号

被投诉人: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桂冠路*号

四、基本情况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南部县第三中学职业技术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四川省南部县第三中学于****年*月**作出了质疑回函,回函内容说“因我公司未通本项目符合性审查,所以不具备质疑资格”,法律依据是《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提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回复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存在对质疑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人员追责。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成都容和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表标的名称“**镀锌背管、**镀锌烟管*、*** 弯头、**镀锌弯头、**风柜变头、**镀锌变头、**镀锌弯头 *、**镀锌烟管 *等*处产品填写的“规格型号”内容,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且报价产品并没有指向唯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其响应文件应做无效投标处理,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行为,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南部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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