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1172号)
2025-11-11
广东/深圳 质疑投诉
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1172号)
广东/深圳-2025-11-11 00:00:00

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号)

  一、当事人:陈曦

  二、基本情况

  陈曦作为评审专家,参加了“****年交通信号配时专业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评审活动。经查,在本项目招投标前三年内,陈曦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之一,并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陈曦的上述情况已构成《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应当回避情形。

  三、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将陈曦记入评审专家诚信档案,并作出如下处罚:通报批评,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深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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