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2025-11-11 00:00:00
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总承包(***********************)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总承包 (项目名称) 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总承包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现将招标文件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原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调整为: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分因素的内容(*******)与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十、承包人建议”“十一、承包人实施计划”的内容有冲突(*********),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分因素的内容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格式的表格不变,把评分因素的内容往后写就行。 *.由于澄清公告不能重新编辑澄清文件,只能以此公告注明。 *.原定****年**月**日**时**分开标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开标 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 |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