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5-11-11
河北/保定 招标采购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保定-2025-11-11 00:00:00
项目名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公告。
方式:其它
售价:*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名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号*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国军
电话:************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河北/保定-2025-11-11 00:00:00
项目概况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公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公告。
方式:其它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审,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所有供应商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最顶端的“交易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按规定完成注册核验(技术支持电话:**********,河北 ** 技术服务电话:**********)。供应商须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供应商未能及时获取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项目监督部门: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电话:************;邮箱:********@****.***;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代理公司: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国军,联系电话:************,邮箱:*********@***.*** *、本项目使用的交易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号*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国军
电话:************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