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1-11 00:00:00
氛围营造招标公告(*****************)
氛围营造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氛围营造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
(二)本项目建设规模:灯箱、条幅、发光字等。
(三)本项目的预算:*.**万元。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涵盖广告设计、制作等业务范围。
(三)提交报价单时需提供以下复印件材料:
投标申请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一次性携带下列证件资料的复印件,要求复印件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逐页加盖公章,提交的证件都需要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一证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需提供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其他特殊要求:本项目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受补充资料。投标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受理资料审查,拒收报价资料。
五、提交报价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北京时间*时***时,**时***时)。
(二)地点:天津市
(三)现场提交或邮寄。(具体地址电话获取)
参与报价的视为接受报价单中的条款要求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六、中标方式
采取最低价中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杜先生***********、************
吴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