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11-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灌口镇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厦门鑫雷发工贸有限公司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北路****号之* |
*,***,***.**元 |
**.** |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厦门城优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号 |
***,***.**元 |
**.** |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厦门奇霖工业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东坂西路*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灌口镇第二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货物类(厦门鑫雷发工贸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
市政公用设施用房 |
灌口镇第二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
灌口镇第二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
雷发牌 |
根据场地定制 |
* |
项 |
*,***,***.**** |
*,***,***.** |
采购包*(灌口镇第一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货物类(厦门城优建设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
市政公用设施用房 |
灌口镇第一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
灌口镇第一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
知珩牌 |
定制 |
* |
项 |
***,***.**** |
***,***.** |
采购包*(灌口镇黄庄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货物类(厦门奇霖工业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
市政公用设施用房 |
灌口镇黄庄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
灌口镇黄庄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
奇霖牌 |
****** |
* |
项 |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李杰 |
|
评审专家: |
蔡伟鹏 、 朱发强 、 吴淑琴 、 庄秋惠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备注: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供应商支付。②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所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进行支付。④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账号:******************。*.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灌口镇第二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灌口镇第一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灌口镇黄庄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人请在本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司领取落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号五缘湾营运中心一号楼*楼***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建宇
电话:************
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