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林镇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发酵厂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11-11
安徽/宣城 中标结果
茂林镇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发酵厂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宣城-2025-11-11 00:00:00
茂林镇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发酵厂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茂林镇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发酵厂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茂林镇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发酵厂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福睿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与高河东路交口绿地蓝海国际大厦*座****室

成交金额:捌拾伍万贰仟叁佰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捌拾伍万贰仟叁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智能发酵罐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磊、章小园、邵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包干收取

*、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安徽名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茂林镇街道泾县泾川镇雅园路御溪相府门****,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茂林镇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名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雅园路御溪相府门面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文工

电话:**********************

十、附件

*、询价文件:询价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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