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5-11-11 00:00:00
新化县消防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新化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新化县应急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蓝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化县消防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新化财采计[****]****
(*)项目内容:新化县消防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余辉。
(*)联系电话:***********。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叁万贰仟陆佰贰拾贰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天内提供合同金额**%的银行保函给甲方(保函期限不少于***天,乙方凭甲方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可提前申请退回保函):县财政资金拨付至甲方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作为预付款;货物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乙方根据“合同标的分配表”中各采购单位合同金额,分别提供对应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并提供合同金额 *%的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不少于*年,*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可申请退回保函)。
*.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履约担保:/
(*)质量保证金:/
*.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新化县应急管理局。
(*)验收方式:采购人代表组织项目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验收申请,提供货物、原材料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货物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货物,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因验收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验收标准: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化县
合同送达日期:****年**月**日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