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11-11 00:00:00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购置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购置
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血液透析设备购置合同协议书
*、采购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购置
*、采购计划编号:靖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内容:血液透析设备*台
*、项目负责人:邱女士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 叁拾肆万陆千元
(*)具体标的如下:(单位:元)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血液透析设备 | 否 | 详见 合同 | 瑞博 | * | 台 | *****元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起始日期: ****年**月*日 ,完成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方式:送货上门,免费安装培训直到甲方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并处理一些异常现象。
四、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元),若无质量问题,**个月后付合同金额的*%(*****.**元,不计利息*,**个月后再付合 同金额的*%(*****.**元,不计利息)。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张义孟
委托代理人:郑开才 邱丽文
电话: /
传真: /
地址:靖州县鹤山路***号
乙方: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刘晓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号友谊咨询大厦****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梅溪湖支行
账号:*******************
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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