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2025-11-11 00:00:00
| 项目名称 |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 |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服务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夏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相关公告 | |||
| 发布日期: ********** **:** | |||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结果变更公告
河南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夏邑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采购编号:夏财采招********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元/吨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年**月*日
*、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名单:窦红星、刘元新、李仁献、王玉、赵捍军、王爱英(业主代表)、刘举(业主代表)
四、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四、废标原因
河南帝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为审计报告未上传到主体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以来审计报告未上传主体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佳木斯阳光惠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没有通过资格审查;江苏洛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料未上传到主体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江苏创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料未上传到主体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剩余有效投标单位不到 * 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废标。
现变更为:
四、评审结果
经夏邑县城市管理局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人: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中 标 价:***.* 元/吨;大写:壹佰叁拾壹元陆角整/吨
注册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双桥镇马楼村南商丘*****迎宾变电站东侧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服务内容:对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挖掘、清运、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陈腐生活垃圾共约***万立方米(约**万吨),预算金额约****万元。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要求,杜绝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要求,杜绝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河南帝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为财务审计报告未上传到主体库相应位置没有通过符合性评审;佳木斯阳光惠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控制价要求没有通过符合性评审;江苏洛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料未上传到主体库没有通过符合性评审;江苏创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料未上传到主体库没有通过符合性评审。剩余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符合性评审。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投标单位: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方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万元。
五、变更原因:
本项目****年**月*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发布后,河南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月*日收到投标单位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质疑函,质疑内容为:
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收到废标公告,被告知因“审计报告未上传主体库”作废标处理。但我方在投标截止前已按要求上传,且经核查确认,该审计报告客观存在于指定主体库中,并非我方责任,此废标理由不成立。
以上情况书面报告夏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经同意后,于****年**月**日**时**分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协助答疑,最终质疑成立,评标委员会恢复了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并出具新的评标报告。新评标结果已书面报告夏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经同意后,根据新评审的评标报告对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结果变更。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夏邑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夏邑县工业路西段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海西路桐柏南路交叉口东北角中企国弘商业**楼****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夏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夏邑县康复路中段
联系电话:************
河南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中标结果公告] 结果变更公告.*** | 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