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2025-11-11 00:00:00
宁蒗县未保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废标公告
**********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蒗县未保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 ||
| 采购单位 | 宁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 行政区域 | 丽江市 | 公告时间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志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宁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蒗县大兴镇泸沽湖大道*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一之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吉惠园小区**栋****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宁蒗县未保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报价符合性审查;经审查,云南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为************ 垂直运输”工程量与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量不一致。不通过报价符合性审查。 因此,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之规定,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宁蒗县大兴镇泸沽湖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一之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吉惠园小区**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春
电 话:***********
|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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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蒗县未保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