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智能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需求公示(2025-JQ07-F5039)
2025-11-11
上海 招标采购
医院药学智能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需求公示(2025-JQ07-F5039)
上海-2025-11-11 00:00:00
上海-2025-11-11 00:00:00
医院药学智能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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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拟组织医院药学智能管理系统升级项目,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医院药学智能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上海海据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元)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上级统一下发《医院药品保障及合理医疗监测系统》,我院通过此系统上报医院相关合理用药数据和分析,现根据我院新的数据结构更新软件,《医院药学智能管理系统》是对原《医院药品保障及合理医疗监测系统》的升级,为保证系统的一致性和服务的配套性,仅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单一来源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时限内向我部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比少于3年,且为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江苏省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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