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5-11-11 00:00:00
****年度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年度某单位副食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度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需求概况
|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 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 金额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
* |
****年度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第一包 肉鱼禽蛋和冷冻食品 |
预选*家供应商 |
①禽肉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②畜肉类产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或“**”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有检验合格证,肉上面有讫印章; ③鲜猪肉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④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新鲜、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无寄生虫,无注水; ⑤鲜羊肉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而细腻,外表微干、不粘手、无注水。 ⑥水产品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有类别产品必须鲜活(特殊情况除外),无注水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⑦新鲜无腐败、变质,无异味。色泽清白、爽洁,有光泽,不黏手,无注水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⑧包装产品有生产日期,外包装无破损,生产地址明显。 ⑨蛋类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杂质,具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符合******《鲜蛋卫生标准》。 ⑩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满足相关微生物限量,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 |
*** 万元 |
****年 *月 |
无 |
|
* |
****年度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第二包 蔬菜水果及豆制品 |
预选*家供应商 |
①农药残留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 ②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③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④水果果形端正,果面新鲜洁净,无畸形果,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⑤豆制品原料应选用非转基因新鲜大豆,制作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使用霉变、油脂酸败等受污染豆子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豆制品外形、颜色、气味、含水量、蛋白质等含量符合国家标准(***********),有包装的包装标志应含生产厂商、地址、规格、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
*** 万元 |
****年 *月 |
无 |
|
* |
****年度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第三包 调料干杂、饮料和奶制品 |
预选*家供应商 |
①所有的干菜、调料及其他类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 ②包装完好无损、在保质期内、无异味; ③色泽正常、封口平整、无砂包、漏包、无污染; ④包装产品有生产地址及生产日期、外包装无破损。 ⑤奶制品:利乐包或百利包包装,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有乳香味,无异味,无凝块、无沉淀、无可见异物。奶制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在保质期内; ⑥饮品类食品须为主流品牌,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保证新鲜、保证货品在质保期内,外形完整,无破损。 |
*** 万元 |
****年 *月 |
无 |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开标,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
(五)投标供应商为总公司的,可以使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但不可使用其他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的,需提供由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投标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地区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含人员办公、副食品仓储和分拣场所),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人员车辆、场地设施,以及分拣配送、冷链仓储、质量检验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九)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联系人及电话
李先生 ***********
王先生 ***********
(二)联系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