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2025-11-11 00:00:00
经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石材交易中心石博大道西侧 | 出让年限:**年 | |
| 容积率:容积率≤*.*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 | 绿化率(%):**.*≤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 | |
| 主要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平方米 | 三级 | ||
| 区位:中间区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保证金:****.*万元 | |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备注: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允许联合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至 ********** 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 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 **:**:**至**********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首次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自然人参与须知:需电话联系交易中心信息部完成入场登记及账号获取,再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部电话:********) (二)参加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万元,该保证金在成交后,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后,再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保证金全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需缴纳出让价款的**%,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缴清。标的由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办事处负责移交给竞得人,移交时间为付清全部价款后**日内。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通知书》(****镇自然资源规条字**号)的规定要求进行开发使用。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光缆、电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备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的林地,竞得人必须完善好林地占用手续后方可占用、实施建设,完善林地占用手续的有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林业局须配合竞得人完善好有关林地占用手续。 (五)成交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移交后*个月内开工建设,*年内竣工。若出现土地闲置问题,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楼***
联 系 人:卜倩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银行账号:****************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