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5-11-11 00:0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项目镀锌扁钢(二次)询价采购的补遗公告
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 **:**:**
根据采购需求要求,特此对结算及付款方面的内容进行补遗,请各位投标人根据以下修改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您的投标文件准确符合最新要求
一、询价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询价编号:******************
*.询价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武汉市
*.项目简介:新港线一期工程起于杨春湖片区北洋桥站,沿明德路、青王公路、青化路走行,止于白玉山站,途经杨春湖城市副中心、武汉火车站、武钢、白玉山。线路全长约**.***,共设站*座,均为地下站(换乘站*座),平均站间距为*****。最大站间距为****.**,为铁铺岭站~万家咀站区间;最小站间距为****.**,为北洋桥站~武汉火车站区间。新港线一期工程在青王路与武鄂高速路口东北象限地块设铁铺岭车辆段,于铁铺岭站接轨。新港线一期工程采用市域 * 型车 * 辆编组,铁铺岭站设置分段运营条件。新港线一期速度目标值 *****/*。
二、修改内容
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单价=网价+综合费用
网价:供应期内钢材以发货当日我的钢铁网(***.*******.***)“武汉市场镀锌板卷价格行情”镀锌板卷*.******** *****+******+***宝钢青山镀锌厚度**平方米/*的价格浮动为网价(不参考备注栏价格)。节假日“我的钢铁网”无报价的执行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的价格。
综合费用:为*元/吨(包含装车费、运输费、损耗、利润、税费及其他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
供需双方应在每月**日进行对账。对账后乙方应在当月**日之前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发票内容与双方对账情况一致。发票开具单位必须与乙方、收款单位户名相一致,确保交易真实性。
*、乙方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将不予办理财务入账手续。
*、报价单价含原材料、加工、镀锌、运输到施工现场及税金、合格证等全部综合费用。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过磅确认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磅差*‰内按照供货方结算,超过的进行复磅,仍超过过磅差范围,按照收货方数量计算。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买方对卖方结算单审核确认完毕后,收到发票后的*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收到发票后的 * 个月内支付至每批次货款 **%,每批次剩余**%货款在收到发票后 半年内完成支付。
支付方式: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建行*信通、农行简单汇、信用证、铁建银信、浙商行应收款链、云信、中行融易达、平安好链(承兑期不超过六个月),或者银行转账方式结算货款,如需其他支付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