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对2025年教育和体育局扩班智能饮水机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公告
2025-11-11
山东/青岛 质疑投诉
关于关于对2025年教育和体育局扩班智能饮水机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公告
山东/青岛-2025-11-11 00:00:00
山东/青岛-2025-11-11 00:00:00
关于关于对****年教育和体育局扩班智能饮水机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人:政府采购科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关于对****年教育和体育局扩班智能饮水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青岛崂月秀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丹山社区和谐家园小区**号房屋
被投诉人: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青岛万象天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号、青岛市城阳区艳阳路***号
相关供应商:青岛碧丽饮水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长江二路***号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
投诉事项: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年城阳区教育和体育扩班智能饮水机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月**日,本机关经审核投诉材料后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涉及两项:*.中标供应商青岛碧丽饮水设备有限公司所供货物碧丽品牌规格型号*********的饮水平台直饮机,其产品参数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有多项负偏离,专家技术评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评分不合理。*.评审专家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未能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本机关经过调查事实、评标报告、质疑书、质疑答复材料、招标文件、专家论证意见、函询件、调查回复资料等证据佐证,发现投诉商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机关经过调查事实、评标报告、质疑书、质疑答复材料、招标文件、专家论证意见、函询件、调查回复资料等证据佐证,发现投诉商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相关规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予以废标,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城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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