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阳光实验学校校园配电设备及用房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1-10
浙江/丽水 招标采购
丽水市阳光实验学校校园配电设备及用房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丽水-2025-11-10 00:00:00


卓正招标咨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市阳光实验学校的委托,对其校园配电房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采购编号: 卓正丽磋商*********号

*.采购项目:丽水市阳光实验学校校园配电设备及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数量:*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邮件获取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年****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网上报名: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现场报名: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丽水市和平路**号艾莱依工业园区*号楼*楼)卓正招标咨询(浙江)有限公司)。

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磋商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响应文件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书面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磋商时间:****年******:**(北京时间)开始

**.磋商地点:卓正招标咨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市和平路**号艾莱依工业园区*号楼*楼)

**.公告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阳光实验学校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黄畈村毛庄*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卓正招标咨询(浙江)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项慧敏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刘培珍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号艾莱依工业园区*号楼*楼

采购人:丽水市阳光实验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卓正招标咨询(浙江)有限公司

日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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