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2021-03-22 00:00:00
关于玉林城区旧管网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
玉发改许可〔****〕**号
玉林市自来水公司:
你司报来《玉林市自来水公司关于核准批复〈玉林城区旧管网改造工程〉的请示》(玉水司报〔****〕*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玉林城区现状部分老旧供水管网维修率高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区供水的安全可靠性,满足城市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原则同意建设玉林城区旧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玉林市自来水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玉林市城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拟改造管网总长度为*****(其中******内衬不锈钢管 ****,*****内衬不锈钢管*****,*****球墨铸铁管道*****,*****球墨铸铁管道*****,*****球墨铸铁管道*****),同时预留*****接户给水支管约****。临时管总长度**** 米(其中*****给水**管****米,*****给水**管****米,*****给水**管****米,*****给水**管****米)。主要建设内容:城东水厂至二环东路(金旺路)、东龙路(民主中路至安定街段)、青宁路(一环北路至教育中路段)、教育东路(一环东路至二环北路段)、人民东路(一环东路至广场东路段)、民主南路(沿江东路至云松路段)、江滨路(大南路至民主中路段)管道改造。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玉林市自来水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出资****.*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等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按照本批复所附《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中心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综合技术论证报告》(非建筑类〔****〕***号)及《玉林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工规设〔****〕**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建设单位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玉林城区旧管网改造工程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测量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安 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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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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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及项目业主申请意见核定本工程招标具体方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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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关于玉林城区旧管网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
玉发改许可〔****〕**号
玉林市自来水公司:
你司报来《玉林市自来水公司关于核准批复〈玉林城区旧管网改造工程〉的请示》(玉水司报〔****〕*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玉林城区现状部分老旧供水管网维修率高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区供水的安全可靠性,满足城市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原则同意建设玉林城区旧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玉林市自来水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玉林市城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拟改造管网总长度为*****(其中******内衬不锈钢管 ****,*****内衬不锈钢管*****,*****球墨铸铁管道*****,*****球墨铸铁管道*****,*****球墨铸铁管道*****),同时预留*****接户给水支管约****。临时管总长度**** 米(其中*****给水**管****米,*****给水**管****米,*****给水**管****米,*****给水**管****米)。主要建设内容:城东水厂至二环东路(金旺路)、东龙路(民主中路至安定街段)、青宁路(一环北路至教育中路段)、教育东路(一环东路至二环北路段)、人民东路(一环东路至广场东路段)、民主南路(沿江东路至云松路段)、江滨路(大南路至民主中路段)管道改造。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玉林市自来水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出资****.*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等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按照本批复所附《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中心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综合技术论证报告》(非建筑类〔****〕***号)及《玉林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工规设〔****〕**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建设单位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玉林城区旧管网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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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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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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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测量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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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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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 工程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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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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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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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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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及项目业主申请意见核定本工程招标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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