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2017-11-06 00:00:00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编号:****************)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采购人玉林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玉林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玉林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分标:大米类(需求量约******.*公斤/一年,规格**公斤一袋),招*家配送供货商;*分标:花生油类(需求量约****公斤/一年,每桶**公斤),招*家配送供货商;*分标:生鲜熟食类(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招*家配送供货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政府采购预算价:人民币***万元;其中*分标:人民币***.****万元,*分标:人民币**.**万元;*分标:人民币***.****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凡参与本项投标的单位必须在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发售时间:****年**月*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工作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
*.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分部二楼财务部(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号)
*.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④投标单位取得的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不代办邮购)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其中*分标 *****元整,*分标****元整,*分标:*****元整。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时正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由投标人公司账户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账号:**** **** **** ***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注: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玉林分部+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整,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分部三楼开标室(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绝。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分部三楼开标室(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号)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 联系事项:
*. 采购人名称:玉林市公安局 地 址:玉林市双拥路**号
联系人:李心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号
项目联系人:陈婕 联系电话:************
财务室电话:************ 传真:************
*. 监督部门:玉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十二、 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编号:****************)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采购人玉林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玉林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玉林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分标:大米类(需求量约******.*公斤/一年,规格**公斤一袋),招*家配送供货商;*分标:花生油类(需求量约****公斤/一年,每桶**公斤),招*家配送供货商;*分标:生鲜熟食类(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招*家配送供货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政府采购预算价:人民币***万元;其中*分标:人民币***.****万元,*分标:人民币**.**万元;*分标:人民币***.****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凡参与本项投标的单位必须在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发售时间:****年**月*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工作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
*.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分部二楼财务部(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号)
*.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④投标单位取得的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不代办邮购)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其中*分标 *****元整,*分标****元整,*分标:*****元整。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时正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由投标人公司账户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账号:**** **** **** ***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注: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玉林分部+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整,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分部三楼开标室(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绝。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分部三楼开标室(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号)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 联系事项:
*. 采购人名称:玉林市公安局 地 址:玉林市双拥路**号
联系人:李心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号
项目联系人:陈婕 联系电话:************
财务室电话:************ 传真:************
*. 监督部门:玉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十二、 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年**月*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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