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B-3-1-2/0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公告序号:梁平规资告字〔2025〕16号)
重庆-2025-11-11 00:00:0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公告序号:梁平规资告字〔****〕**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梁平规资告字〔****〕**号
|
|
|
|
一、基本情况
|
|
|
|
|
|
|
|
|
|
序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出让面积(平方米)
|
主要规划指标
标准地出让条件
|
出让年限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付款方式
|
|
**********/**
|
梁平区高新区
|
商业用地
|
*****
|
容积率***;*.*
|
**年
|
*****
|
****
|
签订出让合同后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签订出让合同*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余款须在一年内全部付清。
|
|
|
|
二、报名期限 ****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三、申请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有限制的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四、购地资金来源要求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 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五、出让资料查阅 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到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通分公司领取出让资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宗地规划条件、宗地规划附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资料到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通分公司提交报名申请。经审查通过的,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通分公司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交易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公告方式出让。截止报名后,如竞买人为*家并符合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应凭《竞买资格确认书》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为*家及以上的,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为****年**月*日**时。具体方式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现场报名:申请人在持报名资料到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通分公司提交报名申请前,须在报名期限内(****年**月**日*时-****年**月*日*时)交纳保证金至指定保证金账号。 (二)竞买保证金只接受人民币支付。 (三)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得代交。 九、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行政中心一号楼,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 (二)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通分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行政中心一号楼,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 十、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名: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通分公司 竞买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梁平支行 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账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梁平支行 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平支行 银行账号:******************* 十一、本公告未详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
|
|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