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楼废旧物资回收处置项目采购公告”的补充公告
2025-11-11
云南/昆明 变更澄清
关于“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楼废旧物资回收处置项目采购公告”的补充公告
云南/昆明-2025-11-11 00:00:00

关于“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楼废旧物资回收处置项目采购公告”的补充公告

作者: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日期: **********
阅读量: **


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约束中标人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金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元。

提交时限: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未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有效期: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后**个工作日止。

没收情形:如果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全部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擅自转包、违法分包的;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合同的;

*.未能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完成主要节点工作,造成重大延误的;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退还在合同履行完毕,且中标人完全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将在收到中标人书面退还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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