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NO.2024G23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025-11-11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NO.2024G23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江苏/南京-2025-11-11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5-11-11 00:00:00
(浦口分中心)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浦口分中心)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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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业绩要求:原业绩金额为“*****万元”修改为“*****万元”。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万元;暂定以*****.**万元为计价基数计算,按发改价格(****)***号文件标准的**%计取”修改为“*、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万元;暂定以*****.**万元为计价基数计算,按发改价格(****)***号文件标准的**%计取”。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业绩评分标准:原业绩金额为“*****万元”修改为“*****万元”。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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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