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国蝴蝶文化之乡”生态旅游示范区农场基础设施提升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5-11-06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关于同意“中国蝴蝶文化之乡”生态旅游示范区农场基础设施提升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浙江/宁波-2025-11-06 00:00:00
浙江/宁波-2025-11-06 00:00:00
| 关于同意“中国蝴蝶文化之乡”生态旅游示范区农场基础设施提升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布日期: ********** **:**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 ||||||||
|
宁波堇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函悉。经研究,同意“中国蝴蝶文化之乡”生态旅游示范区农场基础设施提升整治工程(统一项目代码:************************)初步设计。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蝴蝶文化之乡”生态旅游示范区农场基础设施提升整治工程。 二、建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童村村。 三、建设内容:项目包括大棚设施工程和配套设施工程等两部分。大棚设施工程建设*个圆顶大棚面积约***平方米,**个养殖大棚面积约****平方米;种植蝴蝶寄主植物及乡土植物****平方米。配套设施工程包括*个管理房、*个公共厕所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米农村道路改造(改造为沥青路面);大棚外*****平方米植物种植(种植作物、蝴蝶寄主植物、景观植物等);标识标牌、休闲空间、蝴蝶喂食装置及环卫、监控、灯光、景观、围栏等其他配套工程。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和宁波堇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措解决。 五、项目实施建设周期:工程计划工期为**个月。 希接文后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和突破投资概算。 此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中国蝴蝶文化之乡”生态旅游示范区农场基础设施提升整治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宁波堇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