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排洪治涝四期工程)工程监理(第二次)更正文件
2025-11-11
广东/汕尾 变更澄清
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排洪治涝四期工程)工程监理(第二次)更正文件
广东/汕尾-2025-11-11 00:00:00

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排洪治涝四期工程)工程监理(第二次)更正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排洪治涝四期工程)工程监理(第二次)更正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补充条款,第**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第*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的规定和招标代理费计费标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费按服务类标准),以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费并下浮**%计取,并向中标人收取。

招标人:汕尾市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中穗丰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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