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2024年路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更正公告
2025-11-11
辽宁/沈阳 变更澄清
浑南区2024年路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更正公告
辽宁/沈阳-2025-11-11 00:00:00
浑南区****年路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浑南区****年路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调整为: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盘储存电子文件并包封)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开、评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二次报价等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电子设备确保及时操作完成,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请供应商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号附属楼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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