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0-23 00:00:00
本工程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海经开区临港循环经济开发提档升级工程——宁海湾大道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强蛟镇人民政府,由九峰海洋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为****.****万元。项目位于强蛟镇宁海湾大道,项目全长约 *.*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工程、桥梁修复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以及路灯、电力工程、综合通信管道、公交候车亭等配套附属工程和交通保通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致使工程发生以下变更:
*、由于设计新建给水管道与现状电力管道位置冲突,需将给水管道位置调整至人行道外侧,原给水管道位于现状人行道,路基已稳定,管基未设置垫层,设计变更后局部管位基础不稳定,管道基础增设****厚片石垫层,增加**.***万元;
*、原给水管道位于现状人行道,路基已稳定,管基未设置垫层,设计变更后局部管位基础不稳定,管道基础增设****厚碎石垫层,增加*.**万元;
*、根据水务集团要求,管材与本区域统一,*****和*****螺旋钢管由原壁厚***调整为***,增加*.****万元;
*、变更后的图纸根据现场情况增设*******钢制三通、***承插短管、***盘插短管、*******全盘丁字管、*******全盘丁字管、*******全盘丁字管、******全盘三通等,增加*.****万元。
本次为第二次变更,经第三方审计本次变更金额合计增加**.***万元(未扣除不可预见费)。经镇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联系电话:*************
三、通讯地址: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振兴路*号
四、联系人:林旭波
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