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KC-20251107064454-77130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2025-11-11
黑龙江/哈尔滨 变更澄清
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KC-20251107064454-77130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黑龙江/哈尔滨-2025-11-11 00:00:00
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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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原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原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尚志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号悦山国际*栋**层*号至**号

联系方式:***********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变更款项类别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批) ¥*,***.** ¥*,***.** *、响应供应商具有提供全年***天,每天**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投保服务:每月按照双方约定,派专人提供上门服务,协助提供投保人完整《机动车电子投保单》,完成出单事宜,并按要求及时将保单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壹拾肆元贰角贰分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网上签约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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