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区永安镇人民政府持有的一批报废车辆处置
2025-11-11
四川/自贡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自贡市沿滩区永安镇人民政府持有的一批报废车辆处置
四川/自贡-2025-11-11 00:00:00

自贡市沿滩区永安镇人民政府持有的一批报废车辆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自贡市沿滩区永安镇人民政府持有的一批报废车辆处置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自贡市沿滩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自贡市沿滩区永安镇人民政府持有的一批报废车辆处置。 *.标的以现场展示的状态和状况进行处置,详见资产信息表。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时前。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为*.**万元/次,延时报价周期***秒。 *.标的物查看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永安镇刘山乡立志村*组砖厂。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二、重大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查封等他项限制权利。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包装、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功能及性能、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交接: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且受让方支付完本次交易全部交易价款后进行标的交接。本项目标的是做为报废车辆处置,标的交接后,受让方方必须将交易标的做报废处理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机动车报废处理的相关文件。标的交接方法:由受让方自行到交易标的存放地提取,其中产生的标的分解、拆除、切割、吊装、运输、现场清扫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在进行转让标的运输等过程中,安全、环保等事故(事件)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后,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成交价(含税价格)向受让方对接开具发票类型,并向受让方提供正规发票。 *.其他事项详见资产信息表、《产权交易合同》。 三、履约保证金 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履约保证金*万元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自贡市沿滩区永安镇人民政府;开户行:自贡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账号:*****************)。转让方在受让方全部提取标的物后,且受让方已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完毕交易服务费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回受让方银行账户。 四、相关费用 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缴纳。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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