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省戒毒管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1-11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省戒毒管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长沙-2025-11-11 00:00:00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度省戒毒管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省戒毒管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第四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规格:(一)项目清单及说明“*.发包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不可预见费均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更改上述费用,也无需计取销项税,否则将否决报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上述不可竞争性费用如经建设方同意且实际发生,以工程变更方式进行确认,结算时根据变更内容套价另计取销项税。”修改为:“*。发包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不可预见费均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更改上述费用,否则将否决报价。*.不可预见费及暂估价单位工程不另计销项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上述不可竞争性费用如经建设方同意且实际发生,以工程变更方式进行确认,结算时根据变更内容套价另计取销项税。”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北京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康心旭
电话:*************
*、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西路***号湘诚万兴南栋**楼
联系人:何光明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号保利国际**栋*********室
联系人:康心旭、莫焕颖、宋真敏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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