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11-10 00:00:00
兴山县人民医院(含古夫分院)****年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电子显示屏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含古夫分院)****年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电子显示屏维保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含古夫分院)****年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电子显示屏维保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 兴山县人民医院(含古夫分院)****年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电子显示屏维保服务项目 | 项 | * |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
四、价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需的维护费、人工费、差旅费、保险、税费等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一切费用。
*、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付款办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每年合同价款分两次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每半年付一次,每次支付年度合同价款的**%。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壹年。
*、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兴山县古夫镇卫生院。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采购人综合评审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每次监控视频系统维保后由消防控制室签字确认;其它维保均由总务科(安全科)核实确认后为合格。
*、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管理规定,避免影响正常诊疗活动,维保服务中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方不对因本维保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任何责任。
*、成交供应商如在维保期内因维保不及时给采购方带来严重后果的,应当按合同金额的**%扣除,弥补采购方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有故障,成交供应商随叫随叫。
*、在本次维保期内,采购方如因工作开展需要新增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由采购方自行购买,成交供应商提供免费安装服务,新增视频监控维保均并入本次维保服务。
*、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派遣人员与采购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如损坏施工区域附属物及其它施工造成的损失,需照价赔偿或恢复。
**、此次所购服务总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元。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号
联 系 人: 贾代琴
电 话: ************
邮政编码: ******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兴山县人民医院(含古夫分院)****年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电子显示屏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含古夫分院)****年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电子显示屏维保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含古夫分院)****年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电子显示屏维保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 兴山县人民医院(含古夫分院)****年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电子显示屏维保服务项目 | 项 | * |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
四、价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需的维护费、人工费、差旅费、保险、税费等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一切费用。
*、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付款办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每年合同价款分两次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每半年付一次,每次支付年度合同价款的**%。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壹年。
*、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兴山县古夫镇卫生院。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采购人综合评审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每次监控视频系统维保后由消防控制室签字确认;其它维保均由总务科(安全科)核实确认后为合格。
*、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管理规定,避免影响正常诊疗活动,维保服务中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方不对因本维保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任何责任。
*、成交供应商如在维保期内因维保不及时给采购方带来严重后果的,应当按合同金额的**%扣除,弥补采购方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有故障,成交供应商随叫随叫。
*、在本次维保期内,采购方如因工作开展需要新增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由采购方自行购买,成交供应商提供免费安装服务,新增视频监控维保均并入本次维保服务。
*、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派遣人员与采购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如损坏施工区域附属物及其它施工造成的损失,需照价赔偿或恢复。
**、此次所购服务总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元。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号
联 系 人: 贾代琴
电 话: ************
邮政编码: ******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