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振华木业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7-30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拟对浙江振华木业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浙江/丽水-2020-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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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振华木业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振华木业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 

浙江振华木业有限公司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扬帆街****** 

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扬帆街******号的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幢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实施年产**万套木制玩具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漆雾净化废水和水喷淋废水收集后委托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标准限值),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漆面打磨粉尘、喷漆废气和丝印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的相关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开料木加工粉尘、上胶废气、热转印废气等其他废气应收集处理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噪声:通过隔声降噪措施,使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 

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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