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1-02-26 00:00:00
拟对浙江惠河山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水性涂料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浙江惠河山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水性涂料加工项目 | 浙江惠河山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通泰路 ** 号(* 号厂房) | 项目租用浙江全家欢婴童用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赁面积为****平方米,购置分散机等国产设备,进行水性漆涂料生产。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根据环评文件,设备清洗废水、漆雾废水和喷淋废水收集后委托云和县清源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处置。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设置规范化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中标准限值)要求后,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根据环评文件,项目投料粉尘、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建设规范的监测采样平台,无组织排放达到相应的限值标准要求。 根据环评文件,喷漆试验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并建设规范的监测采样平台,无组织排放达到相应的限值标准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噪声:通过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