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1-03-03 00:00:00
拟对浙江新云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万套厨房木制玩具系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浙江新云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万套厨房木制玩具系列生产线建设项目 | 浙江新云工艺品有限公司 |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创新大道*号 | 项目位于云和县杨柳河三期区块*****地块,总占地面积**亩,建设厂房*幢,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实施年产**万套厨房木制玩具系列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废水: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废水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废气: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固体: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废水:根据环评文件,项目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委托云和县清源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印版清洗废水回用于水性油墨调配使用,不外排。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设置规范化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标准限值)要求,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喷涂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白胚粉尘、胶合废气、丝印废气、热转印废气等其他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并建设规范的监测采样平台,无组织排放达到相应的限值标准要求。(根据环评文件,由于项目喷涂废气和丝印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处理设施处理,并通过同一排气筒排放,因此相应污染物排放应从严执行。)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噪声:通过隔声降噪措施,项目东、南、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