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云和县雾溪制水厂提升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6-20
浙江/丽水 变更澄清
拟对云和县雾溪制水厂提升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浙江/丽水-2022-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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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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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雾溪制水厂提升改造工程

云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云和县雾溪制水厂厂区内

项目位于云和县雾溪制水厂厂区内,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本次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一期机械搅拌澄清池及四阀滤池等,新建*万**/*规模的反应沉淀清水池、*型滤池各一座;新建*万**/*规模回用水池、污泥均质池、脱水机房、粉炭投加设施设备各一座;新增管网补氯设备*套,原电站升压站、化验室、光伏迁移;场内外围墙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监控自控改造、现状加药间及加矾加氯间改造,现状废水池改造。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水污染物防治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标准限值、总氮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 * 级标准)要求后,委托外运至云和县污水处理厂,不得设置排放口。  

*.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环评文件,柴油发动机产生的污染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排放;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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