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纪发〔****〕*号)文件精神,云和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本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交通行业权力“阳光”运行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廉政阳光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建设领域工程治理工作,进而探索建立一套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安全文明的适合工程项目管理的有效机制;构建一个预警及时、监控有力、配套完备、科学有效的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培养一批作风优良、行为规范、业务过硬、清正廉洁的工程建设行政管理和施工管理队伍,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三、创建主要任务
创建交通建设领域“廉政阳光工程”要紧紧围绕工程项目涉及的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开展。具体要求是做到五个规范:
项目决策规范。项目立项符合要求,决策科学民主,公开透明。审批、核准、备案手续齐全,程序到位,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规划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工程实施规范。严格落实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度;设计变更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到位、监管有力,资料齐全、制度完善;合同履行到位,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资金运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配套资金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分账核算、成本归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规范。
从业行为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无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等问题;工程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廉洁从业,无行贿、受贿、违反职业道德以及监管不力等问题;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制度建设规范。认真落实领导成员联系项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廉政承诺制度以及项目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推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等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
四、创建工作步骤
(一)搞好动员部署。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召开创建工作会议,组建工作班子,广泛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意义,对本单位新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清理和排查,并建立档案资料。
(二)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创建氛围。项目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各方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签订廉政承诺合同。二是要紧紧抓住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部位,进一步梳理项目管理事项,优化业务工作流程。三是围绕“五个规范”全面开展排查,积极整改。
(三)加强监督检查。按照监督检查全覆盖的要求,局属各单位要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对“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决策、工程实施、资金运行和从业行为的规范情况以及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创建“廉政阳光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有效载体,对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规范管理、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创建“廉政阳光工程”工作涉及面广,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建工作班子,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本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深入工程建设现场,对“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总结提高,巩固成果。各单位要对照创建工作目标要求,创新创建形式,丰富创建内涵,保证创建实效。要将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强化“廉政阳光工程”的考核总结,不断总结提高,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肃执纪,严格问责。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抓“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不力、工程建设中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多次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在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始终保持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严肃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案件;严肃查处参建人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市场主体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