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和县城东路53省道城南区块房屋征收安置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2013-08-21
浙江/丽水 招标采购
关于云和县城东路53省道城南区块房屋征收安置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浙江/丽水-2013-08-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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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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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云和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 |
| 文号: | 云水〔****〕**号 | ||
关于云和县城东路**省道城南区块房屋征收安置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作者:水利局
来源:云和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廖晶晶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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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要求审查《云和县城东路**省道城南区块房屋征收安置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依据、原则和目标。
二、基本同意所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直接影响区面积为******。
三、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和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进度安排。
四、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投资**.**万元,均为新增水土保持投资,所需资金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五、建设单位应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列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正式条款中,并明确工程承包方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同时主体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各项水保措施;主体工程验收时应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同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云和县水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