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和县新建南路(移动公司—安溪)临时排水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3-08-23
浙江/丽水 变更澄清
关于云和县新建南路(移动公司—安溪)临时排水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浙江/丽水-2013-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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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 |
| 文号: | 云发改投〔****〕***号 | ||
关于云和县新建南路(移动公司—安溪)临时排水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作者:发改局
来源: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陆玲鹰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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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云和县新建南路(移动公司至安溪)临时排水管工程进行审批的请示》(云城发〔****〕**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解决县城城南区块新建小区污水导流问题,经审查,原则同意浙江方圆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南路(移动公司—安溪)临时排水管工程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县城新建南路移动公司至安溪段。项目铺设*********污水管***米,砌筑污水检查井*座;铺设**********雨水管***米,砌筑雨水检查井*座;新建****污水池*座,污水提升泵房*座,安装污水泵(************)、潜水泵(***********.*)各*组。
二、投资概算:工程总投资***万元,具体见后附表。建设资金按照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云政办发〔****〕**号)执行。
三、项目招标:工程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确定招投标方式。
四、其他:工程沿道路布设的管道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地下原有管线做好衔接,并保障人流及车流的通行。项目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核定的工程概算不得突破,重大设计变更未经我局审批,一律不予调整。
五、根据省、市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要求,请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并报送县统计局。
请据此编制施工图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新建南路(移动公司—安溪)临时排水管工程总概算表
新建南路(移动公司—安溪)临时排水管工程总概算表.***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