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和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3-08-28
浙江/丽水 变更澄清
关于元和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浙江/丽水-2013-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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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 |
| 文号: | 云发改投〔****〕***号 | ||
关于元和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作者:发改局
来源: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陆玲鹰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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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元和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元办发〔****〕**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经审查,原则同意云和县建筑设计室编制的《云和县元和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中山东路南侧,所改造建筑为原县供销社用房(*层砖混结构)。项目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需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对原建筑进行结构加固、材料更换、外观改造和内部装修,以及部分室外绿化、供排水等工程。
二、投资概算:工程总投资**万元,具体见后附表。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三、项目招标:项目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确定招投标方式。
四、环保、消防和节能:请根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工作;消防要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审查意见执行;请依据国家相关的节能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五、其它:工程建设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核定的工程概算不得突破,重大设计变更未经我局审批,一律不予调整。
六、根据省、市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要求,请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并报送县统计局。
请据此编制施工图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元和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总概算表
元和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楼改造项目总概算表.***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