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云和县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制的意见
2013-11-26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关于加强云和县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制的意见
浙江/丽水-2013-11-26 00:00:00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财政综合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
文号: 云财农〔****〕***号
关于加强云和县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制的意见
作者:财政地税局   来源:云和县   责任编辑:麻腾予   发布时间: **********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各乡(镇)财政办公室、街道办事处财政办公室,农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进一步加强云和县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现根据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制的意见》(浙财农〔****〕***)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进一步明确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职责为主线,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为抓手,建立财政部门和农口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体系,形成监督管理合力,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项目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依法监管、依法追究。

*.坚持权责统一与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各部门的事权划分及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规定,各司其职,分级负责。

*.坚持政策激励与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支农资金分配机制,实行支农资金分配与专项检查结果、绩效考评情况及财政支农工作实绩相挂钩,并对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追究责任。

二、适用范围

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制适用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归口农办、扶贫、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等部门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具体包括:支持农业生产性资金和项目、支持农业基础设施性资金和项目、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环境治理)资金和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农民培训资金和项目以及其他支农资金和项目。

三、职责划分

财政部门、农口部门分别是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管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能,正确行使职责。

(一)财政部门职责

根据我县党委、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编制本级年度农口部门预算;会同农口部门制定年度支农政策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导向目录,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支农资金整合方案,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联合农口部门做好支农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的支农项目的合规性负责;对上级以因素法切块分配的支农资金,联合农口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到具体项目;联合农口部门下达财政支农项目实施计划。

抓好预算执行管理,会同农口部门确定本级分配原则和方案,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履行审核、拨付、报账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建立健全支农项目库,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支农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审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加强对财政支农工作的指导,会同农口部门组织开展支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按要求完成省财政厅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农口部门职责

根据我县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申报本级年度预算。

按管理办法或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指导项目单位编写项目申报文本,会同财政部门或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单位申报的支农项目进行审核;会同财政部门申报支农项目;对申报的财政支农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依据本级部门预算和上级下达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会同财政部门落实具体实施项目,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及筹资计划等要素;对于项目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的,会同财政部门按原程序上报审批。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支农项目数据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和信息反馈;按照审计、财政监督等整改要求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四、责任追究

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各级审计、财政及农口部门在审计、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等监管过程中正式指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为准绳,准确认定违法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罚。涉及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财政和农口部门要加强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责任利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同时,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责任管理的指导,协调部署各项工作,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责任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开展。

(二)强化基础工作,精心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和农口部门要建立完善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责任管理的基础工作,细化部门、单位、个人的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完善部门内部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加强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责任追究有凭有据。

六、完善我县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责任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申报管理

农口部门为支农项目监管的责任主体,及时公布项目申报指南。建立健全支农项目库,根据年度支农政策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导向目录,在项目库中挑选年度拟申报项目。

切实落实《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规范及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补充意见》(云财农资金整合办﹝****﹞*号)文件,强化项目申报前置条件审查,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解决项目资金专账核算和现金结算等问题。

项目申报按资金归口管理,归口部门对申报的财政支农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项目申报文件需要联合上报的,应提前*个工作日将项目资料分送有关部门。

对拟申报项目实行公示公告制,在浙江省农业信息网、云和县政府网、云和农业信息网、云和报等媒体公示。

申报项目时向申报单位告知《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告知书》,并签订《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承诺书》。

(二)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开始实施前必须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项目建设任务书》,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任务书》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应及时办理调整手续,其中涉及项目主体、实施地点、主要建设内容等重大调整,必须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具体要求:

*.申报支农项目,须按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单位法人证明(或工商部门预核准的证明)、建设地点区域位置图、项目区平面布局图、涉及用地的须提供土地证明。项目实施需依靠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的,须提供技术支持合作协议书。项目主体和主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和投资资金按照“看得见、可操作、有标准、能考核”的要求进行细化和量化。

财政补助资金超过**万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根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预算。工程类总投资超过**万元的项目,需经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预算方案。

*.对项目实施主体为非国有、集体的项目,财政扶持比例一般为项目总投资的**%,最高不超过**%,要求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含机械设备)投资比例不低于**%,技术培训环节不高于*%。(科技示范推广类资金和农民培训资金、专项资金另有规定除外)。

财政扶持环节:基础设施建设(含机械设备)扶持比例不超过**%,对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农业设施)不再重复补助(其他农机实行补助比例和补助数额“双控制”);生产环节的不超过**%:技术推广、培训环节不高于**%(科技示范推广类资金和农民培训资金、专项资金另有规定除外)。

(三)资金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财政补助资金**万元以下的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拨付,超过**万元的项目按进度拨付,结算资金在项目完成验收,经审计和绩效评价后拨付。严格执行财政报账管理制度,实行“七个不受理”资金报账原则:

*.项目未通过联合验收的;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不健全的;

*.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方式支付的;

*.支出票据手续不完善的;

*.大额经济事项无合同的;

*.未按规定取得税务发票或收款收据等“合法凭证”的;

*.项目重复补助的。

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支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

(四)档案管理

完善项目实施单位强化项目软件建设,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项目实施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申报文本、文件或其他申报资料。

*.项目下达文件。

*.经审批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合同书、项目建设任务书。

*.按建设内容分别收集整理的设计图纸、设计预算,与招投标相关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审等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施工、监理记录(日记)等。

*.与财务核算相关的会计记账凭证、税务发票、价款支付凭证、竣工决算。

*.项目建前、建中和建后的图片资料。

*.项目建设地点区域位置图、项目区平面布局图。

*.审计报告。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

**.其它资料等。

以上意见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云财农资金整合办﹝****﹞*号文件中第二条第一点和第三条暂停执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承诺书

*.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告知书

*.项目建设任务书

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云和县扶贫办公室 

云和县水利局      云和县农业局           云和县林业局

云和县气象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承诺书

我单位申报           资金        项目,我已认真、详细阅读了《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告知书》,并对该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管理等各项规定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知晓,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自筹资金及时到位。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任务书》及各项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单位、财政部门各执一份。


附件*

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告知书

一、申报财政支农项目前置条件,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各类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财务核算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每个项目设立单独账页,“专项应付款”支出明细必须与项目申报文本中的财政扶持内容相符,支出凭证合法。

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置、材料物资采购、对外投资、财产租赁、劳务服务等支出,超过****元的,应当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二、申报财政支农项目,须按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单位法人证明(或工商部门预核准的证明)、建设地点区域位置图、项目区平面布局图、涉及用地的须提供土地证明,项目实施需依靠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的,须提供技术支持合作协议书等。项目主体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和投资资金按照“看得见、可操作、有标准、能考核”的要求进行细化和量化。财政补助资金超过**万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预算。工程类总投资超过**万元的项目,需经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预算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开始前,必须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项目建设任务书,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收集、保管、整理好各类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图片、文字、财务票据等资料。

四、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补助资金按进度拨付,项目结算资金在项目完成验收,经审计和绩效评价后拨付。

严格执行财政报账管理制度,实行“七个不受理”资金报账原则:
    *.项目未通过联合验收的;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不健全的;
    *.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方式支付的;
    *.支出票据手续不完善的(解释:支出单据都必须有明确经济业务具体事项与用途);
    *.大额经济事项无合同的;
    *.未按规定取得税务发票或收款收据等“合法凭证”的不准报账;

*.项目重复补助的。

五、项目实施单位需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项目实施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申报文本、文件或其他申报资料。
  *.项目下达文件。
  *.经审批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合同书、项目建设任务书。
  *.按项目实施内容分别收集整理的设计图纸、设计预算,与招投标相关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审等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施工、监理记录(日记)等。
  *.与财务核算相关的会计记账凭证、税务发票、价款支付凭证、竣工决算。
  *.项目建前、建中和建后的图片资料。
  *.项目建设地点区域位置图、项目区平面布局图。
  *.审计报告。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等。


附件*

云和县财政支农资金项目建设任务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建设规模

主管单位(盖章

管理科室

联系人

实施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资金预算

总投资

省财政补助

项目单位投入

其他投入

银行贷款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建设地点

单位

数量

总投资

省补助

自筹

进度安排

(一)

*

*

(二)

*

*

(三)

*

*

合计

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本任务书一式三份,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单位、财政部门各执一份。

年  月   日

附件:云财农***号.***

附件:
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