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矿)或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需移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的审核
2014-01-03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厂(矿)或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需移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的审核
浙江/丽水-2014-0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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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厂(矿)或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需移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的审核

审批部门

云和县住建局

项目性质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办事服务事项

项目类别

□转报件  √即办件  □承诺件

□省下放权限项目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否

转报单位

 

申请对象

√企业  □事业  □机关   √公民    □其他组织: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事项名称、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单位

 

是否实行网上审批

□是

√否

网上审批特点

 

是否包含

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公布,第***号修正)第十条、第十一条。

条款具体内容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公布,第***号修正)第十条  厂(矿)或者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需移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的,应当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道路照明安装及施工质量标准;

(二)提供必要的维修条件;

(三)交纳1年至3年的运行维护费用。

第十一条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审批类型

□审批  √审核  □核准   □备案    □其他:               

申报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书(原件)

*.政府批准文件;

*.施工、竣工图纸;

*.竣工验收报告。

注: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窗口受理

*.现场勘察

*.验收

*.审核

*.移交

法定期限

(工作日)

**

实际承诺期限(工作日)

*

提速后时限(工作日)

即办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条文内容

 

审批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申报办理地点(窗口)

云和县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马健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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